5月4号到7号,FSC国际总部组织了全球的FSC CoC技术专家工作研讨会,对于FSC CoC认证中的一些技术难点和常见问题进行了小组讨论和解答。作为FSC认证机构,我们ESTS的3名技术专家也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5月7日,FSC总部发布了关于泡桐木(Paulownia)产品的最新指令ADVICE-40-004-20, 此指令将适用于所有FSC CoC证书持有企业或者希望申请FSC CoC认证的企业。
可能有些读者对于FSC认证的泡桐木(Paulownia)产品的历史不太熟悉,我们先介绍一下这条指令的背景。
在2019年,FSC曾委托ASI针对FSC认证的泡桐木产品在2018年和2019年中的交易状况进行交易验证(Transaction Verification)。在这次调查中,ASI发现在2018年和2019年,没有任何FSC认证的森林有出售过通过FSC认证的泡桐原木(或材料),而市场上却有一些FSC认证企业用非认证产品假冒FSC认证的泡桐木产品在销售。
2019年12月,这些造假企业被认证机构撤销或暂停了FSC证书,而后,有7家中国企业被无限期地禁止再次认证FSC。截止至2020年底,在FSC国际总部的认知范围内,在过去的三年中没有任何FSC认证的森林有销售过FSC认证的泡桐原木(或材料)。
鉴于之前的交易验证的调查结果以及当前FSC认证的森林中缺乏泡桐原木或材料,FSC为避免在市场上再次出现虚假声明的FSC认证泡桐木产品,做出如下决定:
1.从2021年8月1日起,任何FSC CoC持证企业或希望申请FSC认证的企业,如果无法通过书面证据来证明其采购的FSC认证的泡桐木材料或产品可以追溯回到原产地的FSC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,则不得将泡桐做为树种或将含有泡桐木的产品列入其FSC产品组清单,也不得将含泡桐木材料的产品作为FSC认证产品出售或在此产品上使用FSC商标。
2.认证机构必须验证上述供应商书面材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,以确保泡桐木材料或产品可以追溯回到原产地的森林经营单位。此验证至少需要在认证机构的年度审核时进行。
注:以上要求1和2也适用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所有使用已有库存生产的和销售过的FSC认证的泡桐木产品。
注:以上要求1和2仅适用于具有FSC声明的FSC认证泡桐木材料或产品, 对于通过了FSC-STD-40-005 V3-1中规定的尽职调查系统(DDS)验证的受控材料(Controlled Material)/ FSC受控木材(FSC Controlled Wood)的泡桐木材料或产品并不适用。
ESTS解读:在19年12月之后,绝大多数的认证机构都拒绝企业将泡桐作为树种放入FSC产品组中或直接判定泡桐木产品为不合格产品,而这并非FSC的本意。FSC的新指令给能够合法采购到FSC认证的泡桐木材料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正常的销售其认证产品的途径。
除了发布关于泡桐木产品的最新指令外,FSC总部在同一天更新了对于非FSC认证产品销售的会计记录的审核要求的解释,内容如下:
认证机构在年度监督审核期间必须对出现以下情况的FSC持证企业的非FSC认证产品销售的会计记录进行验证:
a. 认证机构收到针对FSC持证企业的投诉,导致怀疑该企业可能存在有虚假声明、欺诈行为或错误申报FSC认证产品的数量等行为。
b. 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发现相关证据,导致怀疑企业可能存在有虚假声明,欺诈行为或错误申报FSC认证产品的数量(包括在关键控制点)等行为。
c. 自认证机构的上次审核以后,被要求参与相关的“交易验证”并提交交易数据的FSC持证企业。
d. 自认证机构的上次审核以后,宣称没有买卖任何FSC材料或产品的持证企业。
e. 未进行年度监督审核的企业。
注:除上述条例,认证机构审核员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情况下审查非FSC认证产品的销售记录。
FSC同时表示,FSC持证企业在与认证机构签署FSC认证合同时,已保证同意认证机构、FSC及ASI有权获得必要的保密信息和检阅相关文件。